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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2024年酸汤产业发展市场开拓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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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1.在黔东南州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且从事酸汤产业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运营管理等市场主体,以及相关商协会、培训机构;

2.在黔东南州行政区域以外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且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餐饮服务企业。

(二)申报条件

本资金申报主体必须满足以下基本申报条件:

1.有合法固定的经营或服务场所;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等社会信用良好;

3.没有被列入诚信经营黑名单、经营状况良好;

4.符合凯里酸汤市场开拓资金使用方向;

5.项目申报为新增门店的须于2024年1月1日至12月5日期间投资建成,且正常营业满3个月(90天)以上方可申报;

6.项目获得中央财政支持或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三)相关说明

本资金奖补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原则上同一主体申报的项目符合本方案多项条款的,可同时享受支持,且本年度所获补助资金的总和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已从其他渠道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资金按照申报先后顺序并依据预算资金规模兑付,若申报奖励资金总额超出预算规模,则根据申报总额对奖励资金按比例缩减。

二、申报项目内容和标准

(一)支持“酸汤+”产品品牌推广

鼓励黔东南州内品牌酸汤企业参加州外各类世界性、全国性展会,按参展企业展位费的90%比例给予补贴,每次展会每家企业最高支持不超过2万元。

申报材料:

1.黔东南州2024年酸汤产业发展市场开拓专项资金申报表》;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申报项目情况介绍(项目开展情况、取得业绩成效等)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展单位展位租赁合同发票及支付印证材料

5.参加展会交流的通知文件;

6.在展会现场的展位实景图7英寸彩色照片。

申报材料一式份,应按顺序列出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企业、单位和所属县(市)主管商务部门等单位公章。同一企业申报多个展会补贴的,企业书面申请报告需附参加展会相关清单,并按以上要求提供材料。资金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支持凯里酸汤餐饮品牌化连锁化发展

一是鼓励黔东南州内酸汤餐饮主体“走出去”。对黔东南州辖区内餐饮市场主体在州外新开设主营凯里酸汤菜品,且使用“凯里酸汤”集体商标的餐饮门店,按经营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

1.在直辖市、省会城市、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新开设统一核算的直营店,且每个门店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含)以上,按照每个门店2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2.在贵州省外新开设统一核算的直营店,每个门店建筑面积均在200平方米(含)以上,按照每个门店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3.在贵州省内、黔东南州外新开设统一核算的直营店,每个门店建筑面积均在200平方米(含)以上,按照每个门店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4.在贵州省外新开设1家(含)以上餐饮门店,且每个门店建筑面积均在30平方米(含)以上,按照开店数量给予每个门店1万元一次性补贴,新开设门店达到3家(含)以上,按照开店数量给予每个门店2万元一次性补贴。

5.支持黔东南州内酸汤企业与贵州省以外餐饮品牌企业采取“店中店”等合作模式新增经营网点,借助主店知名度和声誉,提升凯里酸汤品牌形象和知晓度,按照每个网点2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是鼓励国内知名餐饮企业参与“凯里酸汤”产业发展。对国内知名餐饮企业使用“凯里酸汤”集体商标,通过独资、控股等形式在贵州省外新开设3家(含)以上直营连锁店的企业,且每个门店建筑面积均在100平方米(含)以上,按照每个门店3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申报材料:

1.黔东南州2024年酸汤产业发展市场开拓专项资金申报表》;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申报项目情况介绍(项目开展情况、新增门店投资清单、盈利模式、取得业绩成效等)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3.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函;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6.管理服务分公司名单(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省外、州外新增门店产权经营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租金发票、经营场所建筑面积相关材料(如产权证、购房合同复印件)和相关支付印证材料;

8.企业新增门店经营的菜单复印件,不少于3道主营酸汤菜名及菜品图片;

9.店面门头及内部实景图需体现凯里酸汤集体商标,提供对应7英寸彩色照片,以及“凯里酸汤”集体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相关印证材料;

10.与酸汤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酸汤采购合同复印件、采购发票或相关支付印证材料;

1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2.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13.采取店中店经营模式仅需提供上述1、2、4、5、8、9、10、11项印证材料,以及双方合作合同复印件。

申报材料一式份,应按顺序列出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企业、单位和所属县(市)主管商务部门等单位公章。同一企业申报多个门店补贴的,企业书面申请报告需附门店相关清单,并按以上要求提供材料。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支持“凯里酸汤”产品“走出去”

对黔东南州辖区内纳入“凯里酸汤”集体商标管理范围的市场经营主体,在贵州省外新开设“凯里酸汤+”系列产品旗舰店、专卖店或专营店,建筑面积在40—6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之间的,按照每个门店4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照每个门店6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申报材料:

1.黔东南州2024年酸汤产业发展市场开拓专项资金申报表》;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申报项目情况介绍(项目开展情况、新增门店投资清单、盈利模式、取得业绩成效等)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3.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函;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6.管理服务分公司名单(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省外新增直营连锁网点产权经营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租金发票、经营场所建筑面积相关材料(如产权证、购房合同复印件)和相关支付印证材料;

8.新增直营连锁网点经营的产品目录(产品名称、‌产品类型、‌企业名称、‌备案日期以及生产企业的信息),其经营酸汤品牌产品应占产品总量50%以上;

9.凯里酸汤集体商标使用、店面门头及内部实景图7英寸彩色照片,以及相关印证材料;

10.与酸汤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酸汤产品采购合同复印件、采购发票或相关支付印证材料;

11.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申报材料一式份,应按顺序列出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企业、单位和所属县(市)主管商务部门等单位公章。同一企业申报多个门店补贴的,企业书面申请报告需附门店相关清单,并按以上要求提供材料。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打造酸汤美食特色街区

支持县(市)提升街区品质,按其经营模式创新、酸汤餐饮业态集聚、文化和旅游业态丰富、商业配套成熟等街区发展成熟度作为考量依据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支持打造酸汤美食特色街区2个以上,按照基础设施建设、街区品质提升、酸汤氛围营造等方面实际投入30%给予每个特色街区运营管理主体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1.黔东南州2024年酸汤产业发展市场开拓专项资金申报表》;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申报项目情况介绍(项目开展情况、盈利模式、取得业绩成效等)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3.酸汤美食街区评选指标体系自评表;

4.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函;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报项目运营管理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

7.项目建设、实际效果、发展规划相关文件方案和街区具有酸汤代表性的实景图7英寸彩色照片,项目具体支出实际发生费用票据等相关印证材料;

8.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五)支持“凯里酸汤”技术人才培育

支持行业组织开展酸汤烹饪技术培训活动,加强全州技能人才培育,促进酸汤餐饮技艺传承创新发展,全年举办2期,每期参训学员原则上不低于50人,每期培训时间不低于3天。

该项目由州商务局按照《黔东南州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州财〔2018〕53号)及相关内控要求组织实施。

三、资金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

自指南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提前向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并在申报时间内向属地县级商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资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州外餐饮市场主体直接在黔东南州商务局进行备案登记,并在申报时间内向州商务局提交相应申报材料。

(二)项目初审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上报,并准备好项目申报材料后,报州商务局进行评审。

(三)项目评审

州商务局将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将在黔东南州商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州商务局党组会审定和批准。

(四)资金拨付

项目资金由州商务局直达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

四、项目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资金申报分为2次,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单位于2024年11月5日、2025年3月5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进行要件性初审,初审完成后申报单位应同步打印已经要件性审查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于封面及侧边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11月12日、2025年3月12日前递交州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专项资金宣传工作,加强与辖区企业对接,指导督促其进一步梳理符合政策支持方向、建设完成时间和申报条件的项目认真做好项目建设推进和组织申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监督和检查

州商务局对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各资金使用单位、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管申报和审核材料,以备核查。专项资金使用接受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和州审计局监督。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应自觉接受省、州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监督检查发现虚报、冒领、伪造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取消其专项资金使用资格,追回专项资金,并取消下年度专项资金申报资格。涉嫌违法违纪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及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获得专项资金的单位要严格落实专账管理制度,收到扶持或奖励资金后,按照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州商务局联系人:王在博    0855-8408872

州凯里酸汤产业发展协会联系人:文登荣   15885842227

附件1-1.黔东南州2024年酸汤产业发展市场开拓专项资金申报表

1-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此格式仅供参考,具体内容

根据各个申报项目的要求以及申报单位实际情

况自行调整)

1-3.酸汤美食聚集区评选指标体系自评表

附件1-1至1-3.doc


黔东南州商务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