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告知书
尊敬的消费者 :
您提出的关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发放信访事项,我们已于2025年1月24日决定予以受理。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关于“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的规定,我们将于2025年3月25日前作出处理意见并将信访处理意见送达您。在此期间,您可持信访编号登录贵州省网上信访平台查询进展情况,请耐心等候,无需再次向本级和上级机关(单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
特此告知。
黔东南州商务局
2025年1月24日
(联系人:王隆,联系电话:0855—8226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