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 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黔商发[2022]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拟同意以下加油站投资主体变更,现公示如下:
按照协议,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东南石油分公司黎洛高速公路洛香服务区加油一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东南石油分公司黎洛高速公路洛香服务区加油二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东南石油分公司黎洛高速公路黎平服务区加油一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东南石油分公司黎洛高速公路黎平服务区加油二站4座加油站作价入股注入至贵州高速中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同意原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东南石油分公司黎洛高速公路洛香服务区加油一站投资主体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变更为贵州高速中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同意原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东南石油分公司黎洛高速公路洛香服务区加油二站投资主体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变更为贵州高速中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同意原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东南石油分公司黎洛高速公路黎平服务区加油一站投资主体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变更为贵州高速中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同意原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东南石油分公司黎洛高速公路黎平服务区加油二站投资主体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分公司变更为贵州高速中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黔东南州商务局驻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联系。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6月17日
联系人:黔东南州商务局驻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郑兰英
联系电话:0855-3820115
黔东南州商务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