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序号4、5、12共3项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序号4、5、12共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该3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3日至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黔东南州商务局提出。
联系电话:0855-8408267;
邮箱:qdnswj@163.com;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15号东兴大厦10楼。
附件:1.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2.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1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