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市商务局、各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根据省、州有关工作决策部署,为做好我州生猪活体储备工作,需在全州范围内遴选生猪活体储备承储候选企业,请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企业进行申报。具体申报事宜及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场址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令禁止区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
(二)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两年内无重大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具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活猪储备基地场(以下简称基地场);
(三)具有全年存栏能繁母猪在300头以上,设计年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的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场;
(四)具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养殖档案;
(五)自身及基地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
(六)基地场应符合有关资质标准,60公斤以上活猪一次出栏能力1000头。
二、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由企业自愿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申请报告书。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简介。项目单位的名称、类型、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主要经营范围、企业财务状况、近年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等。
2.基地场简介。基地场建设管理单位名称、类型、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设计规范、基地场规模、基地场环境、主要设施设备、基地场管理等。
(二)黔东南州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申报表(见附件)。
三、建立州级生猪活体承储企业名录库工作程序
(一)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愿承担州级生猪活体储备任务,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监督,按要求上报月度报表和资料的生猪养殖企业,于2022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属县(市)商务主管和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现场核实。
(二)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
(三)州商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分,将符合《通知》标准条件的企业名单在州商务局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列入州级生猪活体承储企业备选名录库。
四、相关事项及要求
(一)州级生猪活体储备规模与时机视市场运行情况而定,入选名录库企业未必承担储备任务。
(二)对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担州级活体储备任务的企业,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到企业了解核实近年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基地场规模、基地场环境、主要设施设备、基地场管理企业未来发展计划等情况,确保申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与申报材料详实无误。企业申报材料需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0月15日前将扫描件通过协同报送州商务局市场运行科杨德辉处。
(三)10月20日前,州级组织对申报企业经营情况、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另行通知企业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州商务局。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石芳,联系电话:8226700
附件:黔东南州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申报表
2022年9月28日
附件
黔东南州级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申报表
填报企业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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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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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联系人 |
联系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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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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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代码 |
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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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注册资本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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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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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上年度实现 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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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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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业链 |
养殖□屠宰□深加工□储存□销售□餐饮□ (可多选) |
企业与基地场 关系 |
全资□租赁□ 控股□ 股比: |
基地场名称 |
基地场占地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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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场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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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场联系人 |
联系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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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场是否被 抵押、保全 |
否□是□ |
基地场是否安装监控设施设备 |
否□是□ |
基地场养殖 规模(头) |
现存栏生猪数(头) |
1.生猪总数______ 2.能繁母猪数______ 3. 60kg以上育肥猪数______ | |
属地县级农业农村局意见 |
属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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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承诺: 本人已对上述所填内容及所附材料进行了认真核实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自愿接受省商务厅监督管理,并按时报送各类报表。 企业法人签名: |